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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曹英: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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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津云新闻讯: 日前,天津市制定并发布《天津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对此,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副总工程师曹英表示,《办法》
津云新闻讯:日前,天津市制定并发布《天津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对此,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副总工程师曹英表示,《办法》统筹并规范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各项工作,推进天津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对创新发展数字经济、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具有四个重要意义:
一是促进产业应用,创新发展数字经济。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,开放公共数据资源,驱动数据资源流动,将持续为产业创新赋能。企业、科研院校等产业链各主体及时获取公共数据资源,发掘其中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,推进科研进步、技术和产品研发更迭,探索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,促进大数据、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,加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二是推动公共数据透明,提升政府治理能力。开放公共数据资源,将督促天津市政府深化数字化思维和理念,加快利用数字化技术和平台完善机制,建设服务型智慧化政府,提升公共服务水平,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政府、企业、社会协同治理能力,更好地贯彻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理念。
三是规范开放要求,开放工作有遵循。《办法》界定了天津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范畴,明确了开放基本原则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,规范了开放机制、开放平台、开发利用和监督保障相关要求。使相关部门、数据使用主体有了具体遵循,保障开放工作的规范性、可行性和安全性。各部门还可进一步发挥能动性,积累经验,丰富完善开放目录,使数据更加准确完整、接口更为便捷好用,提升数据开放和应用价值。
四是面向社会公众开放,满足个人获取公共数据权利。开放公共数据资源,社会公众能自由访问、获得和使用,享有公共数据知情权、使用权,同时也有益于个体创业创新、增加就业,改善提高生活水平。赋予社会公众公共数据资源获取权,反过来可通过公众权利基础推动公共数据资源进一步开放,督促政府履行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责任。(津云新闻记者柴莹)
文章来源:《产业创新研究》 网址: http://www.cycxyj.cn/zonghexinwen/2020/0728/486.html